(一)和解法
协商和解是指索债债款当事人在自愿、互谅的基础上,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,处理胶葛。索债到期或即将到期时,债款人暂无能力偿还债款但有还款诚心的,索债人可以就实施债款的期限、方式、数额等同债款人进行商量,敦促债款人实施债款或签定还款协议。
(二)调停法
根据司法部颁布的《人民调停作业若干规则》,请求调停应当具有下列条件:
1、有清晰的被请求调停人,如公民、法人等的基本情况。
2、有具体的调停要求,如要求被请求人实施还款责任等。
3、有提出调停请求的现实依据,如告贷合同、担保协议等。
4、该胶葛属于人民调停委员会的受理范围。经调停达成协议后,债款人应按约实施责任,不得擅自改变或免除协议。
(三)裁定法
根据我国裁定法的规则,裁定统一实施或裁或审、一裁结局准则,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,裁定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敏捷处理胶葛。当事人请求裁定应向裁定组织递交裁定协议、请求书及副本。请求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纪、工作等情况及现实理由。经过裁定方式处理债款胶葛,具有较强的保密性,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。别的,请求裁定的费用一般比提申述讼的费用低。
(四)诉讼法
债款胶葛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。对一些较为复杂、对方当事人较难抵挡或许经过其他途径很难处理的案件,索债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处理。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则,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申述状或口头申述立案后,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,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;不服第一审判决的,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;不服第一审裁定的,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。